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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7-12 08:12 |来自: 文登大众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1月6日至1月25日,区委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3月2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我们在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和低保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优抚对象抚恤金、慈善大病救助、高龄津贴和长寿补贴、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自查自纠等九个方面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四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赞同,也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意见建议,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整改。2018年3月20日上午反馈会议结束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局专题会议,要求各班子成员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决定对全区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对象、优抚对象等群体的资格进行重新审核。3月20日下午,召开各镇街民政科长会议进行部署。针对3月22日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安排有关领导进行核实后,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丽同志,于3月23日对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谈话提醒,督促进一步落实责任,深刻反思,并要求在下次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剖析和自我批评。3月26日局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作深刻剖析,分解任务,认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同时,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决定撤销养老服务科,将原来职能合并到老龄办。

  二是强化党委领导,切实组织整改。要求各班子成员从思想认识上重视,狠抓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扶贫惠农资金监管。党委会议每半年要至少1次专题研究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听取相关科室工作情况汇报,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丽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建立了民政领域扶贫惠农资金长效监管机制,对镇街基层单位落实资金监管制度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成立了资金管理议事小组,共同研究下拨机构性资金的分配使用,确保资金分配依法合规,公开公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研究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时,主动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并邀请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调度。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由各相关责任科室制定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书面征求各班子成员意见。4月2日,局党委又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方案、台账进行研究,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经常督促责任人整改进度。5月15日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中调度。要求对照整改方案、台账,加快进度,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农村五保供养方面

  1、关于执行上级政策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落实上级政策。按照威海市民政局农村特困供养资金提标文件精神,组织对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自理能力进行评估,按照生活标准和护理标准予以发放供养资金。截止2018年4月17日已完成集中供养对象自理能力评估工作,5月15日各镇街的评估情况已报送区财政局。(2)加强与与区财政局沟通对接。针对巡察反馈中部分敬老院超比例配备工作人员的问题,由于各敬老院工作人员人数及经费一直由区财政局负责统计发放,我局已将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于4月9日与区财政局进行沟通。根据政策规定自2017年10月起,不再单独发放工作人员经费。

  2、关于对死亡人员核对不准造成资金超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积极追缴超发资金。协调各镇街民政科对死亡在保人员及时停保,并通过到死亡五保亲友家中走访、查找五保本人存折等方式追缴超发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已追缴591人,其中区委巡察反馈后追缴了193人,16.4万元。对因无直系亲属或其他特殊原因难以追缴的,要求各镇街出具情况说明。(2)加强在保人员核对。要求镇街每月如实核查特困人员是否在世,定期到所在村、敬老院核查人数。根据殡仪馆每月火化名单,与全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名单进行详细比对,核实死亡人员名单及人数。此项工作已于2017年7月展开,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保障对象收入变化未及时停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加大超发资金追缴力度。协调各镇街民政科通过上门做工作、解释政策等方式对保障对象收入变化人员资金进行追缴。此类情况共涉及6人,4.17万元,截至2018年5月20日,已全部追缴完成。(2)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求各镇街将农村特困供养名单及时与社保系统进行信息核对,杜绝因农村特困对象收入发生变化仍在保现象的发生。

  4、关于分散供养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管理供养对象个人账户。3月20日下午,召开全区民政科长会议,要求各镇街对所有分散供养农村特困对象账户持有情况进行落实,对账户不在本人及近亲属手中的,要求立即整改,归还本人或近亲属管理。

  (二)城乡低保和低保高龄补贴方面

  1、关于死亡人员核对不准造成资金超发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更改资金发放节点,加强死亡信息核对。自2017年7月,我区城乡低保及低保高龄津贴专项资金由过去的按季度发放变为按月核发,最大程度减少因死亡上报不及时造成资金超发。此外,每月将发放的名单及金额,利用省、市两级大数据全面核对和区级部门灵活核对的优势,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行死亡、车辆、工商登记等相关财产的比对。对核对范围没有覆盖的区域,通过向相关单位发送调查信函、现场派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取证,从而最大限度避免核对盲区的出现。(2)加大对多发、超发资金的追缴力度。通过下发追缴通知书、镇街工作人员上门催缴、发动亲属劝缴、村居委员会工作人员做工作等方式,对2013-2017年各项死亡超发资金进行追缴。对不配合追缴、对抗追缴的人员计划待区发改局牵头设立的诚信系统完善后全部录入失信系统中。截止6月30日已追缴24.2万元。其中,巡察反馈后追缴708人,16.28万元。

  2、关于保障对象收入变化未及时停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全面复核全区在保对象。要求各镇街对所有在保人员全部按照申请、调查、评议、审批的低保办理流程重新审查。对新申请人员严格按办理流程进行审批。对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立即停保。各镇街低保申请、入户调查已经完成,现正在组织本辖区各村居进行低保村级评议。(2)加大对多发、超发资金的追缴力度。通过下发追缴通知书、镇街工作人员上门催缴、发动亲属劝缴、村居委员会工作人员做工作等方式对超发资金进行追缴。对不配合追缴、对抗追缴的人员,计划待区发改局牵头设立的诚信系统完善后全部录入失信系统中。截止6月30日已经追缴31人,追缴资金2.38万元,全部为巡察反馈后追缴。

  3、关于低保政策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加大对区镇民政人员的业务培训。采用现场教学、下发工作指导文件等方式,提高民政工作人员素质。2018年4月16日,组织相关民政科长到环山办西寨村进行现场低保评议观摩学习。(2)对全区低保对象重新复核。在2018年3月20下午的各镇街民政科长会议上,要求各镇街对低保对象必须重新进行严格复核。低保对象村级必须长期公示,接受群众长期监督。区级民政部门将不定期抽查村级低保评议资料、低保公示的记录及影像资料、入户调查记录是否齐全。截止7月3日,已有7个镇街低保材料审核已经完成。对现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450户,1981人整改停保。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方面

  1、关于死亡人员核对不准造成资金超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更改资金核发节点。残疾人“两项补贴”由过去的按季度发放变为按月核发,有效减少因死亡上报不及时造成资金超发现象。要求各镇街每月报送一次低保死亡名单,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区民政部门根据镇街报送的名单,与殡仪殡当月死亡名单进行核对确认,最终确定本月发放名单和金额。(2)对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对象进行全面复核。重点复核领取待遇人员的生存状况、残疾等级状况,是否享受低保状况进行核查。截止5月10日全区残疾人复核工作已完成。(3)通过镇街工作人员上门催缴、发动亲属劝缴、村居委员会工作人员做工作等方式追缴多发的资金。超发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已追回5380元。

  2、关于审核把关不严,重复领取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抽查力度。每月对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人员情况进行随机电话抽查。由镇街统计领取待遇名单及电话,先进行一部分电话抽查,再将所有名单报送区、市两级民政部门,由两级部门再进行一次抽查。2018年1月份已经开始,暂时未发现违规情况。(2)加强核查力度。每月必须先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的人员信息录入“山东民政金民工程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核查是否存在重复享受的情况,再按照“山东民政金民工程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系统通过的名单进行发放,有效避免重复领取补贴问题。

  (四)优抚对象抚恤金方面

  关于死亡人员核对不准造成资金超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立行立改,积极追缴超发资金。要求各镇街积极督促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及民政协理员,对优抚对象家属及其子女做工作,对死亡超发的资金予以追缴。截止7月1日,已追回15.66万元,其中巡察反馈后追回14.36万元。(2)加强数据信息比对。要求各镇街每年10月份上报各优抚对象的实时照片(尤其是住在外地的优抚对象,要上传手持当天报纸的照片),避免优抚对象去世后民政部门长期不知情。每月月底,优抚科工作人员将优抚对象名单与殡仪馆火化名单进行比对,尽可能地避免有漏报的现象。(3)加大优抚对象动态管理。从2017年6月起,民政局在各村设立了民政协理员,要求协理员每月走访优抚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优抚对象去世后上报不及时的问题。(4)更改资金核发节点。自2017年7月份起,所有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均改为按月发放,有效地避免了按季度核发出现死亡超发现象。

  (五)慈善大病救助方面

  1、关于执行上级政策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反馈的“未严格落实《威海市慈善大病救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擅自扩大救助范围,执行普惠性救助政策,每年都有10%至20%非困难家庭也享受救助,背离了慈善救助的初衷”的问题,2018年将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认真研究调整《2018年文登区大病救助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开展大病救助工作。

  2、关于审核把关不严重复领取补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葛家镇李某某家属2015年两次申报,使用不同银行卡重复领取大病救助款0.57万元。已于2017年追回。(2)督促各镇街严格落实初审责任。对于申请大病救助的家庭,属于农村居民的,需由村(居)负责调查家庭情况,出具家庭收入证明;属于单位职工的,需由单位出具个人家庭情况证明及工资单,由镇街负责调查家庭收入情况。(3)对各镇街民政科报送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按照确定大病救助政策,确定救助对象。

  (六)高龄津贴和长寿补贴方面

  关于个人信息变化使资金长期滞留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积极追缴滞留资金。通过下发通知,督促各镇街积极退缴滞留资金。滞留的5.5万元资金,已于2017年12月全部退回。(2)对老年人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要求各镇街每季度核实上报老年人在世情况,随时掌握包括联系方式变化在内的信息,加强与殡仪馆火化人员信息比对,确保及时掌握全区老年人信息变化。(3)升级改造老年人信息系统。对文登区老年人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增加老年人银行卡号及根据老年人出生年月自动计算出发放金额等信息。做好进行社会化发放高龄津贴和长寿补贴准备。

  (七)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方面

  1、关于账务原始凭证不齐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反馈的2013年以来,20项扶贫惠农专项资金均无发放清单和银行转账成功明细表。巡察反馈后,于3月底前分别与文登农商银行、文登邮储银行沟通,将2017年大部分明细打印留存。今后对发放的每笔资金,必须及时打印发放明细。对发放失败的查明原因,及时整改。

  2、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不严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关于建立扶贫惠农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各业务科室对发放各项资金的人员信息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因人员信息错误而造成发放失败;财务科对没有发放成功的挂帐处理,待发放成功再记支出。

  3、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拨付缺少请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各项专项资金支出必须由各业务科室提报资金请示再拨付,对没有提报资金请示的资金不予拨付。

  4、关于发放款项无领款人签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4月上旬已责成界石镇敬老院进行整改,5月16日已全部进行签字确认,并记录补签时间。(2)联合区财政局加强督促检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将逐一督促敬老院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八)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方面

  关于对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缺乏足够重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拓宽思路方法,指导镇街采取村集体运营、委托社会人士运营等方式,提高农村幸福院使用率。截至5月20日,已有10家农村幸福院投入运营。(2)自2017年起,区民政局财务科将幸福院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建设所在村,不再拨付到镇街账户。

  (九)自查自纠方面

  1、关于查找问题不全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重新复核全区低保、农村特困对象。截止5月20日,已有13个镇街完成全区农村特困对象资格的重新认定工作。低保申请、入户调查已经完成,现正在组织本辖区各村居进行低保村级评议。(2)加大民政工作人员培训。通过会议培训,现场指导,下发规范文件,加强对镇街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申请审批程序,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2018年4月16日,组织相关民政科长到环山办西寨村进行低保评议现场观摩。5月印制民政局《便民服务手册》,建立班子成员联系镇街制度,有计划对基层民政干部进行培训。

  2、关于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加大力度进一步追缴资金。督促各镇街,通过上门催缴、发动亲属劝缴,村居委员会工作人员做工作等形式追缴超发资金。加大问题资金追缴力度。文登营镇3名五保对象转为分散供养,套取差额资金3.1197万元已追回。巡察反馈后,共追缴资金近48.13万元。(2)将已核实好的名单下发到各镇街,要求各镇街按照现在的名单进行追缴。(3)各镇街民政科长通过村书记、会计及民政协理员,对资金超发对象家属及其子女做工作,要求对多发的资金予以退回。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上级政策和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党风廉政教育文化长廊。综合运用警示教育、正反典型教育等多种形式,从干部容易犯错误的环节入手,增强干部廉洁意识。通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提升民政干部“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意识。通过持之以恒抓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民政干部作风转变。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财务管理规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民政领域扶贫惠农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决堵住管理漏洞。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巩固民政扶贫惠农领域资金专项整治和巡察工作成效。

  (二)加大超发资金追缴力度。民政救助保障对象,基本都是老年人、低保、农村特困对象、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由于救助保障对象去世或其他特殊困难,导致一些资金难以收回。各镇街通过工作人员上门催缴、发动亲属劝缴、村居委员会工作人员做工作等方式,尽最大努力追缴多发的资金。两个月内能追缴的全部追缴上来;不能追缴的要将亲属调查、追缴情况,具体原因等做好详细记录,报区民政局存档。

  (三)加强惠民政策宣传。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局党委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整改落实。并对全区低保、农村特困对象的资格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立即停保,引起部分基层干部群众不满,区长公开电话、来访量大增。为此,我们制定《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提升群众满意度实施方案》(文民发〔2018〕28号),结合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建立制定班子成员联系镇街制度。组织相关科室,对基层民政干部、网格协管员进行培训。通过讲解民政政策、开展基层调研、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民政工作,听取基层声音,拓展沟通渠道,拓宽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民政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8983716;来信地址: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电子邮箱:wdsmzjzgk@163.com。

  中共威海市文登区民政局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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