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日起,被告夏某向原告咸某陆续借款100万元,但夏某仅归还部分借款本息。2014年7月31日,咸某向江宁法院提起诉讼,江宁法院判决夏某向咸某支付本金71万余元以及利息,以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6850元。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夏某未付款,咸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只是夏某的一起借贷案件,法官介绍,夏某在法院的欠款官司标的额近千万。今年2月2日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夏某所有的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88号的6间商业门面房。6间门面房以800多万元成交,但是拍卖成交后,上述商业门面房的6家承租户拒不迁出。此次集中执行,法院计划强制清空其中租赁到期的5家房屋。据了解,被执行人夏某共有6间门面,其中包括烟酒店、婴儿游泳馆、粮油店、房产中介、电动车销售店等,物品数量多,共计600多平方米。 
在去往现场的路上,法官坦言执行可能会有巨大阻力,到时法院可能只能采取强制清空。但是预期的“执行大片”并没有上演,记者在现场发现,6家店铺已经基本清空,执行法官也在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对剩下的物品进行搬离。法官介绍,当日上午6家店铺还没有清空,法院已做好采取强制措施的准备。“我们准备了堆放物品的场所,请了搬家公司人员,还有公证处参与执行,没想到他们从一些渠道听说了全媒体抓‘老赖’的活动,下午就主动搬完了,可见我们集中执行的震慑力。” 经过近半个小时的工作,5家租赁到期的店铺已全部贴上封条并上锁。一家水果店虽然租期还未到期,但经过协商达成腾空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