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两点多,六合法院执行局法官带领法警等人来到六合区原六城镇城北村董云组,这里一处废品收购站,面积5亩左右。执行法官介绍,当天将对废品收购站进行强制清空,将场地交付给申请人。 据了解,2002年8月20日,六合商联公司下属的六合县生猪交易市场与李某签订《承租合同》一份,约定将市场以南场地及10间石棉瓦仓棚租给李某使用;租期暂定为2002年8月20日至2003年8月19日,租金为3000元;承租期间,李某使用的水、电费用自理;若遇政府政策性拆迁,合同即行终止,李某即行搬迁,并且六合县生猪交易市场不赔偿李某的一切经济损失。 2003年6月,李某妻子周某注册成立了秀兰回收站,承租的场地及石棉瓦仓棚为经营场所。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未主张合同终止,李某一直使用涉案场地至今,该期间涉案场地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六合商联公司及其下属的六合县生猪交易市场从未向李某主张过交纳租金或从承租场地搬出。2017年5月,六合商联公司通知周某,因六合区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生猪交易市场在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内,土地、房屋将被征收。为此李某夫妇应搬迁,但李某夫妇主张赔偿,为此双方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将场地交付给六合商业联合公司。 判决生效后,李某夫妇没有履行义务。为此,六合法院依法张贴了迁出公告,进一步强制腾空房屋并交付申请人。 7月10日下午,在执行现场,挖掘机将周某废品收购站的违建进行拆除,由于之前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李某做了较多工作,申请人也愿意对被执行人做一定的补偿,所以李某对于法院的执行工作,比较愿意配合。 在现场,记者注意到,由于场地内堆的废品大多为易潮湿的纸张,执行法官考虑到,如果这些纸张搬出来,遇到雨天会受潮,经营者会受损失,因此执行法官特别允许在废品全部运出之后,再将未拆除的建筑进行拆除。在严肃执法的同时,法院执行工作也表现出了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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