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丁青珂 通讯员 卢伟杰)日前,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张家产镇驻地便民服务中心为某公司75名职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款。据了解,该批执行案件总标的额达91万元,75名申请执行人当场领到59万余元执行款,剩余款项已与公司方达成和解协议。
据了解,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倒闭,资金链断裂,未能按时发放员工工资。2017年9月,职工于某等75人陆续到区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案件进入讼诉程序,法院及时对这批追索劳动报酬的纠纷进行了调解,该公司与职工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案件调解成功后,该公司却未能按时履行承诺。2017年11月,于某等75名申请执行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区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对其名下土地、房产等进行查控。为切实保障员工们的合法权益,执行过程中,法官们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多次主持面谈协商。经过不懈努力,59万元款项执行到位。
区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执工作。“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加大处置力度,通过拍卖、变卖的途径,把得到的执行款及时发放到工人手中。该案中,我们在扣除银行抵押的资金后立即提取了剩余款项,从而保证工人的工资可以及时到位。”执行法官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