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玮祥 通讯员 曾 毅)为贯彻落实全区春季环境综合整治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环境秩序,改善城市容貌,连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为期5天的“僵尸车”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治理“僵尸车”乱停乱放、长期占用人行道和盲道行为以及利用“僵尸车”车体进行广告宣传等行为。
“僵尸车”是指一部分长期停在车位不动、无人使用的车辆。这些车辆长期不动,满身灰尘,无人问津,故被称为“僵尸车”。这些“僵尸车”有的是汽车,有的是自行车;有的有车主,有的则来历不明。
4月18日上午10时许,在毓菁华小区停车场,记者看到一辆鲁F牌的白色旧款夏利小轿车停在了一处停车位上,成了一辆“僵尸车”。该车的一个轮胎已经干瘪,车漆大片脱落,由于车头、车身部分破裂,车底已经变为“垃圾场”,成了老鼠、蟑螂的温床。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天前,我们在巡查中发现该车长期占据停车位,影响了附近居民生活,我们将《限期改正通知书》已经贴于车窗上,要求其车主于两日内将车拖离,今天是拖离的最后期限,但车主并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
当日,交警对该车辆进行信息确认,发现该车于2014年后脱审,已属于报废车辆,于是呼叫拖车将该辆“僵尸车”拖离现场。“拖离现场后,我们将车统一存放,待车主前来认领,如一年内未来认领,我们将按照有关程序,对报废车辆进行报废处理。”交警介绍。
据了解,整治行动前,执法人员对一些在路边乱停乱放、长期占用人行道和盲道、利用“僵尸车”车体进行广告宣传等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每一辆“僵尸车”登记建档。同时,通过媒体向相关单位和车主下达《开展“僵尸车”集中整治行动告知书》,责令其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两日内自行移除;逾期未改正的,执法人员将予以清理拖离,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畅通和谐的出行环境。目前共发现“僵尸车”200多辆,执法人员将集中对“僵尸车”统一进行清除,市民发现“僵尸车”可拨打举报电话8987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