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孔军强)根据全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今年5月1日12时前所有应休渔渔船必须回船籍港停靠。
据了解,今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将严格执行船籍港休渔、转港申请批准、渔政执法协作、海查陆处、船厂巡查、统一处罚标准、执法信息公开公示、违规渔船黑名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制度。根据《2018年威海市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所有应休渔渔船5月1日12时前必须回船籍港停靠,其中主机功率110千瓦及以上渔船必须停靠在安装有射频识别基站的渔港内。渔船船东应填写《2018年山东省海洋伏季休渔渔船停港确认书》,休渔渔船名单将在渔港内张贴公布。
休渔渔船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伏休期间渔船维修原则上在所在区市范围内,由渔船船籍港所在地渔业执法机构审批,并报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备案。异地坞修渔船申请批准后,由各区市渔业执法机构开具《渔船坞修批准书》,并与船东签订《2018年海洋伏季休渔坞修渔船承诺书》,限3日内到达坞修船厂;渔船下坞后,限5日内返回应休渔渔港。原则上不受理和审批办理到青岛及以南方向转港坞修渔船。钓具渔船不得进入青岛方向海域。
有关部门还将加大海陆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伏休违规捕捞,重点查处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等违规渔具、未年审(检)渔船、为非法作业渔船提供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及在我市非法作业的外省籍渔船。对发现和查获的涉嫌伏休违规、涉渔“三无”船舶实行定点看管。
在远洋渔船监管方面,我市在朝鲜东部海域作业的远洋渔船在项目结束后要立即返回船籍港所在地停港休渔,严禁返港期间在国内近海海域捕捞作业,民间办理到朝鲜东、西海岸作业的证件一律无效。
根据规定,2018年5月1日12时前未返回经政府认定的船籍港停靠以及擅自转移停泊地点、异地坞修未按规定到达或返回、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被查处1次的,扣减其当年度15%的渔业生产成本补贴;5月15日12时前未返回经政府认定的船籍港停靠、擅自转移停泊地点、异地坞修未按规定到达或返回逾期3日且拒不改正、年内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被查处2次及以上或列入违规黑名单的渔船,扣除其当年度全部渔业生产成本补贴;养殖渔船从事捕捞的,扣减其当年度50%的渔业生产成本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