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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4月10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威海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位居全省第一位,获山东省人民政府通报表扬,并给予现金奖励。 据悉,2017年,全市“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362天,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132天,环境空气优良率为88.1%。全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状态。全市各区市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2.0~55.0分贝,均为较好等级。在土壤环境方面,全市蔬菜种植区及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处于清洁(安全)水平。 今年,市环保局将联合其他部门,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总抓手,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大气环境治理、水环境、土壤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等10项重点工作,全面实施“1233”工程。围绕实现环境质量与环保工作在全省“双领先”,落实“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三大举措,强化“政治上忠诚老实、工作上奋发有为、经济上清廉干净”三项保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更可持续的绿色生态之城。(本报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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