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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结婚对于绝大部份来说都意味着一份庄重的承诺,可是却总有那么一些人因为经济利益,不惜给当初那件纯白的婚纱蒙上污点,在婚姻关系上作假。2018年4月4日,一则“北大博士后假离婚”的消息就迅速抢占各大网络,成为了网友热议的话题。 2014年,江西女子小琴和北大博士后方某在京结婚。2016年孩子出生后,丈夫称要给新生儿上北京户口,提出瞒着双方父母假离婚。但半年后孩子落户,前夫却拒绝复婚,且另有新欢。此外,从前夫和婆婆的聊天记录,小琴还发现对方竟已有身孕。 “北大”、“博士后”竟然会和“假离婚”这样的字眼联系在一起,实在是令网友们大吃一惊,很多网友对此大骂“渣男”、“现代版陈世美”,你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呢?一起来企鹅问答分享你的观点吧! 【分析篇】 有答主对北大博士后的行为进行了谴责,但是也有部分答主认为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局面,当时双方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企鹅答主御姐坚持到底:希望双方都站出来把事情说明白,辩辩是非 2016年11月份10号.他以孩子在北京上户口为理,要我和他办假离婚.基于一个女人对自己丈夫基本的信任,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对于为了增添不必要的麻烦,他让我不要告诉父母这个可笑的理由,我竟然也全部答应了。2017年春节,在探亲的时间里,表现出来的是依然是恩爱有加,贴心的丈夫,慈爱的父亲。 4月,孩子户口事宜已经全部落实。当我提出复婚时,戏剧性的一幕就出现了,他表示感情不和不愿复婚。我与丈夫的“假离婚”协议中,我是净身出户。经双方沟通后愿意补偿我江西省玉山县的一套房子(注:当时这套房子首付款我自己也出了三万块钱,我父母借了七万,婚后一直还贷,为了成全他做个孝子就答应写他父母的名字),却又反悔未落实。进而我在婆婆和丈夫的聊天记录中发现小三怀孕,想要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重新拟定协议,可他却仍然对此一避再避,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儿子不问。我想咨询律师,看法律上能不能回来一点财产。他却经人转达表示希望我在网上公布自己的爆料都是假的。之后媒体多次联系都联系不到他,我是希望双方都站出来把事情说明白,辩辩是非的。 企鹅答主言论:北大博士后的行为不道德 北大博士后假离婚后拒复婚,拒复婚的背后是又有了新婚。既然是假离婚,那么,这个北大博士后的行为就是不道德的。如有新欢,可以光明正大的谈离婚,或者,权衡利弊后作出选择。让对象也了解真相后明智的坐下一起谈。这样,也不会辜负了当初二人的一场情谊和友谊以至于爱情。更重要的是能够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预期。 企鹅答主长生:人学知识,是为了更好的提高自身能力担负起对家庭事业和对社会的责任 不评论此事双方真假离婚原由,单就个人品行说说。人学知识,是为了更好的提高自身能力担负起对家庭事业和对社会的责任。一味在拥有高学历之后,热衷于名利而忽视了个人品行的修养是不行的,这并不是要求要十分高尚,但是最起码的道德还是该有的,是非不分做人的底线都没有,最终只会害人害己,不但会受到社会指责也会得内心不安,知识多又有何用?栽在自已手里的事例很多。( 2536355858 ) 企鹅答主飘零的感觉:离婚就是离婚,没有真假 只要你不是去办的假离婚证,离婚就是离婚,没有假离婚的说法!所以,只要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就是离婚了!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都成为了独立的自由的,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存款、有价证券、房子、私家车、家具家电)、夫妻义务、夫妻责任、小孩的抚养权等等等等,都会在离婚协议书上体现出各自的归属权,而且这些在离婚协议上分割的权益是经过你们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共识了你才会签字按手指印的,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普法篇】 虽然大家都对这件事的看法各有意见,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件事到底应该怎么分析呢?到底谁是谁非?北大博士后的行为算不算诈骗呢?一起来看我们的答主是如何说的。 企鹅答主韩骁律师:切莫钻法律漏洞,因小失大 我国采取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进行了离婚登记,即解除夫妻关系。法律上不存在“假结婚”、“假离婚”的说法,民法中的真意保留理论也并不能适用于涉及身份关系的场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才属无效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限于因胁迫结婚的情况,法律并未规定“假离婚”、“假结婚”是无效或可撤销的。当结婚证和离婚证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很难被认定构成诈骗罪。 “假结婚”、“假离婚”现象是当下房价居高不下、法律的相对滞后性等特定社会条件的产物,国家应当出台相应的政策、继续完善立法,从制度和法律层面打击钻法律空子的行为。作为普通公民,也应当提高自己的道德标准,遵守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规范。婚姻是自由的,但同时更应当是慎重的,切勿因贪小便宜而弄巧成拙,因小失大追悔莫及。 【警钟篇】 在当前社会房价不断走高的现实环境里,很多人选择通过在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钻漏洞,以谋求自身的利益。“假离婚”便是最常见的手段之一,但是往往又有很多的人弄假成了真,这是为其他想要钻法律漏洞,但是还尚未实现的朋友敲响的警钟。 企鹅答主魔法小龙女:如果没有想着非法获利,就不会把自己陷入困境 中国有句成语,叫做:利欲熏心。一个人无论是犯罪还是被坑,都是因为要获取非自身正常范围内所达到的利益为主要诱因的。所以,利益面前,人就容易失去理智,就是人们常说的:偷鸡不成,反失一把米。有些东西,并不是强行求取,就可以得到的。而且强行求取,也是存在一定风险性的。而且,两者是并存的。你只有冒得起这个险,才有可能获取到你要的利益。同样,如果不想非法获利,就不会有风险,也就没有什么被坑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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