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18年3月19日至3月21日,区委6个巡察组分别向区委第三轮巡察的6个区直部门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就开展扶贫惠农领域和涉农资金监管专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并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提出要求。
从反馈情况看,6个被巡察区直部门普遍存在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扶贫惠农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其中,区民政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有差距;扶贫惠农专项资金监管缺位,制度建设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基层虚报供养人数、多发超发资金问题;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管理不善,涉农惠农资金自查整改不到位,问题资金追缴力度弱。区水利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项目立项、资金拨付等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推进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迟缓;项目招投标不严谨,资金管理不规范;执行制度不严格,质量监督流于形式,工程验收走过场,扶贫惠农领域自查自纠不彻底。区农业局党委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规范,研究扶贫惠农领域项目不到位;落实扶贫惠农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宽松软,自查自纠不深不透;扶贫惠农领域项目监管缺失,项目申报把关不严;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区林业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力;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林业产业发展奖励资金项目把关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延期实施林业建设项目,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开展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流于形式。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文化惠民政策不坚决,专项资金监管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不严格,存在截留挪用、滞留延压项目资金问题;涉农惠农资金自查自纠不深不细,发现处理下属单位问题不主动不及时。区农机局党委落实上级扶贫惠农政策不到位,有的扶贫惠农领域项目未经集体研究,涉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缺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审核把关不严,挤占专项资金用于其他支出,下属单位存在违规发放补贴问题。
同时,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有关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照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处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调,被巡察区直部门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层层压实责任,严肃问责追究,深化巡察成果,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被巡察区直部门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即知即改的工作作风、严实具体的工作措施,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工作创新发展的实际成效。(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