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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交往不当会被录像,还会被警告,走廊不能说话?3月20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生爆料称,学校正对男女生交往等行为进行严查,一旦发现男女生不当交往将扣除相应学分并进行通报。 该校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违反大学生行为准则”有相关规定,其中“在校期间非法同居或发生性关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对此你怎么看?校方真的有这个权利么? 四川有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柄尧:高校这一行为是极为不妥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法律的明确授权。 高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决定,事实上行使的是行政权。根据行政法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如果没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权力就不能任性。多年前,很多高校规定,在校大学生不能结婚。否则就要开除。但由于该规定和上位法婚姻法冲突,最终被废止,这就是一个例证。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司法实践已经认可,对于高校开除学生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不妨想象,一旦学生提起行政诉讼,高校以开除原因为学生发生性关系,高校当面临败诉风险。 事实上,现在的大学生大多已超过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也有性处置权利。只要不违背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宜过多干涉! 知识产权法律师韦喜:上大学的时候基本上都成年了,同居也是正常的生理需要,婚姻法都没有禁止同居,黑龙江高校是没有权利限制学生权利的,高校的这条规定是无效的。 高校有权开除违规大学生的学籍,这一点毫无疑问,但这样做的前提是依法。高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除大学生的学籍?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明确规定。 但并不包括在校期间同居或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换言之,高校开除同居或发生性关系的大学生,并不合法。从法律角度说,高校规定大学生同居或发生性关系就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这实质上是剥夺了大学生作为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自由恋爱、结婚的权利,属于违法行为,相关高校应当立即纠正。管理大学生必须回归到法律轨道上来。 这边是高校禁止男女生交往,那边有高校特意开设恋爱课,教大学生们谈恋爱。在大学生谈恋爱问题上,一个是禁止,另一个是引导,谁的做法可取,不言而喻。高校禁止男女生交往,其初衷肯定是要让大学生们专心学习,别因谈恋爱影响学习。虽然出发点不错,但也不能不顾学生的生理与心理需求,侵犯学生的权利。否则,就会显得太霸道、太不人性化,对大学生缺乏应有的人性化关怀,自然为人诟病。 中国的高校还在严查禁止男女接触,甚至写进校规严加管理,但日本在中学就已经举办告白大会,鼓励孩子们将心中的爱大胆说出来。这种如此大的差别,究竟是为什么?你怎么看? 腾讯旅游“百人计划”作者背着女儿去旅行:一个严查,一个鼓励,归根结底,是由于中日两国的文化差异造成的! 我曾经在日本旅居过差不多半年的时间,有很多日本朋友。据我了解,他们对自己子女的恋爱教育,是持一种很开放的态度。不仅不反对,而且还鼓励、赞美。 一般来说,我们国家的父母和学校都是严厉反对学生早恋,动辄“上纲上线”。我认为这是由于一直以来,我们国家的传统文化都对爱情持一种比较保守的态度。再加上应试教育对孩子的巨大压力,无论是家长还是学校,都坚认定:早恋对孩子“有百害而无一利”。 反观我们一衣带水的邻邦日本,虽然也受到中华文化的深远影响,但是自从“明治维新”以来,日本受到西方文化的极大冲击,对爱情也持一种比较开放的态度。这一点,从许多日本的影视剧、以及动漫作品中就可见一斑。 而且,日本的父母在孩子上小学、中学的时候,就会给子女灌输一种理念:“如果有了喜欢的人,就会对对方更加关心,就能看到对方更多的优点。在不经意间,就会变成一个希望那个人过的幸福的自己!” 其实我觉得,学生时代的感情并不是一件坏事。关键要看我们怎么样去正确看待、正确引导。懵懂的爱情,是每个人终生难忘的青春回忆。我们不应该把它扼杀在摇篮路,而是让它健康的成长。 “小时候不让早恋,长大后不许晚婚”,大部分的中国家长们似乎都持有这样的观点。大家对这种观点是什么看法呢?觉得它有合理之处吗?早恋是否应该支持? 情感问答达人飘雨桐923:小时候不让早恋,长大后不准晚婚——有一定合理性,更有一定局限性。 小时候不让早恋,这是应该的。毕竟还是孩子,这爱不爱的实在说不清楚。说不定,今天爱了明天不爱了后天又爱了。如果早恋还要偷吃禁果,对女生来说更是灾难性的事情。没闹出孩子算好,闹出孩子那咋整?还是,晚些再恋爱吧。别急,别急。 至于,长大之后不准晚婚这有些过分。长大后,为着事业先要拼杀。再然后遇上爱的人,可能需要一个时间。再来认识了解,应该划入晚婚晚育的那波人。还能反对什么,还能不准什么。做人已经很不容易了,就别互相为难咯。 豆瓣作者,情感达人贰金豆角:早恋本身这个词就带有批判的意思,为什么他们不说恋爱呢?因为他们反对的不是恋爱本身,而是时间节点。 因为教育体制对早恋问题的一种回避,导致我们一直以为自己以为自己逃了课,最后发现这门课程根本没有开。我们不知道如何面对早恋,所以最初根本就不懂的如何面对这个问题。 以至于在成年之后,这个问题也很少被谈及,通过部分的书籍、网络等等来了解到性教育是什么,对我们而言最重要的内容竟然是通过网络这种信息纷杂的渠道所获得。 父母在心里有一套对你恋爱的看法,你妈觉得大学都不能谈恋爱,毕竟女孩子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把所有的不安因素隔绝在外,但是并没有什么真正的作用。该牵的手,该谈的恋爱,大家都偷偷摸摸热热闹闹的没闲下来。 我们和闺蜜一起在看看球场上的男生,一起轰轰烈烈恋爱,分手,单身,哭的撕心裂肺笑的破马张飞。 老师和教导主任在操场上一圈一圈的巡视就为了查一查哪些姑娘小伙又偷偷牵了手。 父母和老师觉得“早恋是错的,影响学习,所以学生时代不能恋爱。”所以都不会同意这样的行为,但是也恰恰因为这些回避的做法,导致我们根本不懂得如何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念。 导致我们看到更多的悲剧,比如在厕所里生了个孩子,然后冲进下水道;年纪轻轻怀孕等等,这些我们性教育缺失带来的影响。 所以我们更要努力的是,如何建立完整的性教育的制度和体系。 专栏作家,心理学者,自媒体人唐映红:首先,“早恋”是一个伪概念。 只要性成熟之后,青少年就有爱情的憧憬以及性唤起,那么产生爱情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国外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的台湾和香港地区,法定结婚年龄都是16~18岁,美国一些州甚至14岁,如果16岁在别的国家、地区可以合法结婚,那么在中国大陆谈恋爱岂不是相当正常,何来“早恋”之说。 最关键的是,无论是教师还是家长如果察觉青少年恋爱现象,1、不要大惊小怪,过度反应,这是正常的,对于青少年来说是积极的成长经历; 2、不能反对或禁止,也不能放手不管,必须要有所介入干预,但应该建立在尊重、理解和爱护的基础之上; 3、积极引导,有所限制,对于青少年开展青春期性教育和恋爱教育十分必要,积极引导恋爱中的青少年将爱情变成一种促进成长和发展的因素,同时要对他们的交往行为有所限制; 4、对于青少年学生在恋爱中的失控或者越界,如意外怀孕之类,学校和家庭都应该首先给予帮助和支持,而不是斥责和处罚。成年人都难以在恋爱中把持分寸,青少年有所越界不能过度反应,反而应该因势利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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