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群荟 通讯员 田永建)近年来,我区高层建筑不断增多,电梯数量迅猛增长,在用电梯数量达到2600多部。电梯安全运行逐渐成为市民关心的又一个安全问题。
为防控电梯事故发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所有运营电梯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保证检验合格,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电梯运营单位要在电梯轿厢内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和警示标识,并与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确保电梯由专业的维护人员进行日常保养。
“目前,我区不少新建小区电梯轿厢内,私自加装防护板,造成电梯自重增加、平衡系数减小、曳引力减小等,极易引发电梯安全事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说,希望电梯运营使用单位要克服等待观望、麻痹大意的思想,及时进行问题整改,防患于未然。
保证电梯安全运行,还需要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乘梯习惯。乘梯时,不要在电梯门口停留,要快进快出;不要敲打电梯内的按钮;不要倚靠电梯门,防止开门时发生意外;不要在电梯内打闹;进出时,要看清电梯内外是否高低不平,不要用身体或物品阻止电梯关门;不要使用电梯搬运水泥或超长超大物品;不要乘坐没有标志、标识的电梯或者正在维修或保养的电梯。遇到电梯关人等突发情况,要保持镇静,不要作出扒门、踹门等过激行为,要通过紧急通话装置或手机与物业、维保公司联系,耐心等待救援。严禁通过强行扒开电梯门或安全窗等方式自救,那样很可能会造成坠落、剪切或挤压事故。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他们将继续以公共聚集场所为重点,对电梯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排查,督促电梯运营使用和维修保养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整改问题,杜绝电梯“带病”运行,确保全区电梯安全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