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8年2月13日,霸州市公安局依法查处并行政拘留一名网上造谣者。 2018年2月12日18时31分在永清县发生4.3级地震。19时许,违法行为人谢某在家中利用微信传播关于“2017年2月12日18时,永清县发生地震,预测凌晨2时-4时将发生余震,强度6.8级”等谣言,造成社会恐慌。现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网络空间非法外之地,网上发言需谨慎 理性看待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造谣,不传谣 制造传播谣言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严肃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
||||||||
|
copyright© 2002-2016 文登之窗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编号鲁B2-20100020号 |
鲁icp备0907492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