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区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平台公司,接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车辆或驾驶员,每次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对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山东省道理运输条例》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三、目前,在文登区正式注册并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有斑马快跑和呼我出行,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选乘合法的网约车和巡游出租汽车出行。
四、提醒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应充分认识到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和不乘坐各类非法载客车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欢迎社会各届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载客营运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631-8252201。
威海市文登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