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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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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0 21:4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生活圈制作
    无意中看到一花边新闻,一个很受人喜爱的名人,卷入一个丑闻。这我才注意到这个违法的名词,男女之间虽然自愿,以财物交易为前提就是违法,以感情为前提就是合法。
    男女之事都是以感情为基础吗?现在男女之间谈恋爱,有房有车就结婚,没有就散伙,这种情况算不算一种财物交易。如果这个还不好界定,那现在的少女们嫁给一个比她大10岁,甚至20岁的成功老男人,还说什么这样的男人有魅力,我呸,你怎么不嫁给一个大10岁的穷光蛋,这个就有财物交易的嫌疑了。现在的有钱人包二奶,还有和秘书之间的事,那一定是财物交易,这个算不算违法呢。
    一个将近40的未婚男人,按捺不住冲动,用财物做了交易,属于违法行为,是不是应该从保护隐私的角度低调处理,谁还不犯个错误,总觉得抓获这种你情我愿的交易,有点不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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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0 22:46:02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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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4-5-21 02:06:56
法律就是为有钱有权的人制定的  这你还不懂吗  你能长期包养可以  你没钱想轮次来 那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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