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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黑老大”程幼泽二审维持原判 一审被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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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10:2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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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男子程幼泽“高调出狱获刑”一案,今日(13日)上午二审宣判。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对程幼泽维持原判。
新京报此前报道,2009年8月,山西省晋城市公安局成立“8·7查赌打黑专案组”,山西男子程幼泽因涉案被捕。2012年9月13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程幼泽有期徒刑八年。
2016年5月23日,程幼泽自山西晋城监狱经过减刑后释放时,上百名社会人员列队放鞭炮迎接。程幼泽“高调出狱”相关视频引发关注,其本人则被称为“黑老大”。
晋城警方于当年5月26日,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程幼泽。6月8日,程幼泽被批准逮捕。同日,晋城中院裁定撤销之前对程幼泽的减刑。
2017年7月13日,阳城县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程幼泽有期徒刑5年;与其犯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一审后,程幼泽提出上诉,案件二审于今日宣判。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通报称,一审宣判后,程幼泽、刘欣等11人提出上诉。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程幼泽等人的行为确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除考虑被告人王云兵在二审期间有立功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外,对于其他被告人的刑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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