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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普法——遇到这些问题时你会投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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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4 09:0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生活圈制作
315来临之际有关部门发布十大保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希望引导消费者积极理性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1

  汽车等耐用品在法定期间内存在瑕疵的证明责任应由经营者承担。

    法院认为,对于汽车等耐用品在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出现瑕疵的,应当由经营者承担证明责任。因销售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出售的商品不存在瑕疵,故应认定其隐瞒真实情况销售存在瑕疵的汽车,构成欺诈。

案例2

  出卖人以经营者身份在闲鱼等旧货交易平台销售产品构成欺诈的,买受人可主张惩罚性赔偿金

案例3


  销售者通过微信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4


  消费者应当对其从经营者处实际购买了缺陷产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案例5

  非食品、药品领域知假买假的买受人,无权主张惩罚性赔偿金

案例6

  经营者向消费者办理的会员卡使用日期长于其经营场地租赁期限的,不必然构成欺诈

案例7

  商家对出售伪劣食品作出的“假一赔万”的承诺应认定为违约金。


  可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合同法》的规定予以调整

案例8

  经营者只有在对所售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具有故意及重大过失时,消费者才能依据《食品安全法》主张惩罚性赔偿金

案例9

  食品标签有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足以引起消费者误认的,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金不予支持

案例10

  经营者擅自改装车辆配置未告知消费者的,构成欺诈。

  应当按照其影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部分的三倍价款向消费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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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8-3-14 09:13: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微信出售的也可以投诉了,甚好微信商家们当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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