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查看: 11112|回复: 1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大润发蓝秀化妆品太差了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文登之窗官方微信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7-4 09:50: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生活圈制作
本人5月6日在大润发蓝秀专柜买了一款新产品,遮瑕气垫BB霜,当时因为家里还有其他品牌就没立即使用。6月份用过一次,第二天脸上就出现小红泡,上面有白头,因为多年前使用过某化妆品有过一次类似事件,立即停止使用,7月3日上午去大润发找售货员,当时卖货的那个售货员不在,值班的售货员积极给联系当时卖货的,说回家等消息,下午三点多当时卖货的售货员打电话说,市场业务回复说“去医院查查是我们的化妆品引起的我们就给退货,要不然我们不管,买货时间太长,市场也不会管的”。我打过消协电话咨询,说是必须医生开具证明,证明是本品牌的化妆品引起的,才能受理。真是太可笑了,医院只能检测哪种物质引起的过敏,还能写哪个品牌吗?工作人员的解释让我瞬间释然了,189块钱扔了就扔了吧,买个教训,也许真如网上说的那样,韩国哪国的产品都是最差的才出口给中国人用,希望引起其他朋友的重视,化妆品类的千万要现在耳后试试是否有过敏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用,否则真得吃哑巴亏了。现在的专柜也太牛了,大润发这样的商场竟然会引进这样的产品,也是招商太不好做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文登之窗官方微信

2#
发表于 2016-7-4 10:19:02 | 只看该作者
我媳妇以前用蓝秀,现在不用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7-4 10:22:33
大润发这些化妆品专柜是个人承包的,不要冲大润发的信誉去衡量他们。再说,举证不是消费者的事吧,应该由商家证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该用户从未签到

文登之窗官方微信

4#
 楼主| 发表于 2016-7-4 13:36:13 | 只看该作者
游客 60.217.100.x 发表于 2016-7-4 10:22
大润发这些化妆品专柜是个人承包的,不要冲大润发的信誉去衡量他们。再说,举证不是消费者的事吧,应该由商 ...

现在谁管 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7-4 17:20:32
这种情况拿着购买小票直接到服务台要求退货 大润发是无条件退货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6#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7-4 20:50:42
从来不去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7#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7-6 08:13:46
你吃亏就吃亏在时间隔太久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8#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7-6 15:54:06
游客 27.208.107.x 发表于 2016-7-6 08:13
你吃亏就吃亏在时间隔太久了。

对啊,隔的时间太长了,现在的商家,能赖就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9#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8:59:12
说实话下次别买这种打着外国名气类似与三无的产品了,那么多国际大牌价格相当的产品呢~吃一次亏咱就当长记性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10#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7-7 09:48:17
这个维权确实难度大 是需要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检测机构报告 不是普通人有精力去做的 个人体质不同,使用新化妆品可先在手背或者耳后使用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止使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该用户从未签到

文登之窗官方微信

11#
 楼主| 发表于 2016-7-12 08:16:56 | 只看该作者
跟大家汇报一下事情的结果,前几天去超市准备把产品拿回来扔到垃圾箱里。意外的是,售货员告诉我可以给退货,第一次去是因为没拿包,已经付款了的产品没法拿出去,第二次去财务已经下班了,昨天中午在等了将近一个小时之后才由好几个人重新审查,在售后台还有一个工作人员说,化妆品得去医院做过敏原测试,我当时就不愿意了,我跟她说去医院做过敏原400多块钱,我还来退货干嘛,那个人就没再说什么,反反复复好几轮下来,终于到财务那步了,结果因为我不记得是哪张卡刷卡的,工作人员又进行了好几次电话沟通,总是是退了,还好有点安慰。所以以后购物还是去大商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7-12 13:27:16
你这个结果说明了什么?说明应该给退,非要给曝光了才给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文登之窗 ( 鲁ICP备09074927号-2 )  

GMT+8, 2025-7-4 14:35 , Processed in 0.622036 second(s), 3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