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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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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6-2-4 08:19:4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生活圈制作


今天看了这个新闻,心里产生很多疑问,究竟能否按照规定的时间来?可以确实做好检查吗?
以往过年时,总有些人会从三十晚上燃放到初一早上,影响别人休息不说,还惊着幼小的孩子,希望每个小区都能切实做好一切准备。每个人都能多多为他人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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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2-4 08:56:20
首先我对这个决定一百个赞!实施的好,终于可以好好睡个觉了,终于可以好好看个电视了,终于可以……太多终于了。本来放个鞭炮倒没感觉什么,可那些不分场合,不分时段的放的人,真是让人无法理解。希望这个规定能得到实施,只是不知道怎么能落到实处,也辛苦到处检查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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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2-4 09:21:14
首先我对这个决定一千个吐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过一个年 连个炮仗都不让放 本来这个年过的越来越没味 再不让放鞭炮 更不像过年了 干脆连过年也近了算了 真能扯几把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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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2-4 12:37:14
游客 27.208.196.x 发表于 2016-2-4 09:21
首先我对这个决定一千个吐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过一个年 连个炮仗都不让放 本来这个年过的越来越没味  ...

顶,现在过年就靠放鞭炮烘托点年味,连鞭炮都不让放了还有什么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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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2-4 12:53:31
我不同意楼上的说法,靠鞭炮寻找年味,那你干脆到鞭炮厂干吧(有点抬杠的意思,别见怪)那个决定也没说不让放,好象在一定区域内不允许放。想放的可以在规定区域外放啊,反正我是不放,我在家里听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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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2-4 13:28:55
你不抬杠 让人家都去鞭炮厂上班   那我还说 你去月球吧 那里没鞭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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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2-4 13:57:13
鞭炮就是浪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最重要的是现在的环境,燃放之后弄的烟气熏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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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2-4 14:18:12
游客 58.58.208.x 发表于 2016-2-4 12:37
顶,现在过年就靠放鞭炮烘托点年味,连鞭炮都不让放了还有什么年味。

放屁  ,你连气都喘不上来了, 还没想到原因吗 找死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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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2-4 16:43:48
游客 113.123.44.x 发表于 2016-2-4 14:18
放屁  ,你连气都喘不上来了, 还没想到原因吗 找死的货

放个鞭就是找死 那么 你抽烟不 喝酒不 乱七八糟的 你咋 还能在这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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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2-4 16:47:58
不否认放鞭炮 污染环境  但是我想问问大家 6 7 8十年代  也放鞭炮 环境 也想这么不好吗??? 工具厂 酸洗车间 大烟囱 每天 不定时的 大黄烟  向外冒  谁说什么了 类似的企业有多少  一年放一次鞭炮 就污染环境了  治不了张胡篓子治比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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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2-4 21:05:07
不是年三十,初一全天不受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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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2-4 21:06:23
威海网讯(记者 于丹丹 通讯员 崔书志)2月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了解到,威海市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威海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文登区正式被纳入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范围。按照规定,文登城区不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质量国家标准中的B级喷花类产品,只能燃放C级和D级产品。

根据规定,威青高速文登段以东、以南,虎山路以西,圣海路西、小嵛岭水库及沿线河道以北,圣海路以东、309国道以北区域实行限放。允许燃放时间为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十五每天早上6:00至晚上10:00,大年三十、初一全天不受限。其他节日和重大庆典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政府决定并予以公告。

另外,文物保护单位或场所,重要军事设施保护区域;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高压输电线、通信线路、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周边200米以内区域;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文化体育场所、海水浴场、商业区、停车场、城市主次干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出入口等公共场所;景区和山林、绿地、沿海防护林等重点防火区;房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的其他地点等区域也在此次新规禁燃的范围之内。

在新调整的规定中,对于违反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的行为,还给出了明确的处罚依据。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除对个人燃放烟花爆竹有明确限制以外,对于举办大型焰火晚会活动,也有明确的规定。

文登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威海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中的条款,对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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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2-4 21:52:07
不要吵吵了,大家都洗洗睡吧

要放的,不会因为有这个规定就不一放了。。。。。。

普通百姓有几个放的,即使放能有多少。

那肯超响,超炫,超PL的,有几个是普通百姓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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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2-5 09:48:31
游客 113.123.44.x 发表于 2016-2-4 21:52
不要吵吵了,大家都洗洗睡吧

要放的,不会因为有这个规定就不一放了。。。。。。

对,老百姓就是放,也是那种传统的小鞭;那些大爆竹,影响周边休息或真正造成影响的,是谁谁知道,就限他们!老百姓图个乐和,不会拿大钱去放响听的;那些拿钱放响听的,那个钱不定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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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6-2-5 17:40:07
这个决定挺好的,不是不让放,只是限制随意燃放,大年三十与初一可以全天燃放的。我过年也放,放的还不少。平时不放让是对的,看看一年中有时不知过的不知什么节,晚上能放到半夜,既污染环境又影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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