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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路大桥南边那片平房要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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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4-12-1 08:4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生活圈制作
如题。 文化路大桥南边那片平房要拆了 东边是兴业茗居 西临锍菁华  南面文馨花园

but。 拆迁如果不要房只给2580一平方。 要房的话剩余面积按2880给付。

如果拆迁面积不够要再加 按照开盘价格减100来算。

不知道能不能拆迁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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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4-12-1 09:10:58
牛B。超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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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4-12-1 09:34:01
如果面积不够应该按2580或2880给吧?这好几个价,感觉有些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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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4-12-1 09:53:13
高牛比去年一中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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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2-1 10:33:07 | 只看该作者
价格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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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4-12-1 10:50:00
价格太低了,文登人真老实,有关部门真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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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4-12-1 10:54:25
2500征地,卖给开发商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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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4-12-1 11:06:40
压榨人民血汗,他们卖房多少钱补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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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4-12-1 11:48:51
价格还算合理,快点拆了吧,有大雨就灌包!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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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4-12-1 13:13:24
你找开发商去操他妈吧,在文登就给这么两个钱,你在周围那个地方能花3000块钱买一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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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4-12-1 16:38:54
山东刚出台一个条例,关于拆迁的,我觉得主要有两点,一是最低拆迁面积不得低于45平,二是规定最低拆迁补偿款不得低于将来楼房售价的80%,其他的不得断水断电什么的都是废话,不过是以法的形式公布了。开始村里还征求村民是1月份拆还是5月份拆,公布条例后的仅仅几天,昨天据说开会了,要求12月17号之前必须完成拆迁登记,并且在开放商规定的日子拆迁给这个那个的,不拆的话又要这个那个的。唉,可惜了,很多村名不看新闻,不了解这方面,在开完会第一天就有160多户签字了,也确实是,等了那么多年,终于拆迁了。可是要等到3月后再拆迁的话,售价按月4000元,补偿款就应为3200元/平,这一户得给多少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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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4-12-1 18:16:30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确定了山东省住宅房屋拆旧补新的补偿标准,将确保被征收民众在同区位能买到不少于原征收面积的新房;而对于因不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条例》对被征收住宅房屋的最低补偿标准作出授权条款,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从工作实践看,各地住宅房屋最低价格补偿标准一般设定为新建商品房市场价格的90%。”《条例草案》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该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进行最低面积补偿,最低面积补偿标准不得少于45平方米建筑面积。最低面积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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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4-12-1 19:56:04
给2580,够欺负老百姓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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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4-12-1 20:15:57
那片地方难弄,好几年前就有人要拆那,无奈有些人无理取闹,要求人家只给净面积不要公摊面积,所以搁置了好几年,再不拆我看以后更难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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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热心网友  发表于 2014-12-1 20:46:43
以后撤迁按每平米3500元给予补助的,不会让你们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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