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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区对原土地级别、面积、分布范围进行了调整,确定了调整后的基准地价。 据了解,我区现行的基准地价是2016年调整,2017年公布实施的。随着经济发展,交通条件、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环境状况、城市规划建设布局等发生变化,对区域土地价格产生较大的影响,不能确切地反映当前土地价格水平,不能满足政府对土地资产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区于8月12日发布《关于调整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即日起执行。 为保持城镇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充分发挥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我区于2019年5月启动了新一轮土地级别调整和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本着针对性、前瞻性、适用性原则,按照技术规程采取全面更新、分类定级的技术路线划分土地级别以近三年来成交的出让土地案例、房地产市场交易数据和土地取得成本为基础数据,综合确定地价水平,形成更新成果。更新成果完成后,征询了有关部门意见、依法组织了听证后进行了调整和修改,于今年5月初通过专家组验收。(苏文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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