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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丛燕华 通讯员 徐洋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城乡社区协商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协商的重心所在。 为进一步明确基层协商的地位和作用,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区民政局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和社区治理机制为目标,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在协商制度分层化、协商制度规范化、协商内容明细化、协商形式丰富化上着力,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协商水平,增强民主协商实效性,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要求,区民政局在全区分层次建立协商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村居层面,区民政局坚持先民主协商、后民主决策原则,推动村民自治体系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民主”,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五位一体”转变。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由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开展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协商成果后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办理的事项,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社区层面,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机制。涉及社区各类主体的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居民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纠纷,需要在城乡社区落实的党和政府重点部署的工作任务等,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共同办理。 在建立楼宇(小组、小区)协商制度方面,完善村(居)民微自治和社区微治理机制。涉及楼宇(小组、小区)内公共利益以及村(居)民个人权益的事项,由楼宇(小组、小区)党组织或楼宇长、村(居)民小组长组织开展协商。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村居、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协商。 十九大报告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针对不同协商形式,区民政局按照议题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规范民主协商程序和议事规程,完善民意沟通体系,推进基层群众自治。 其中,村(居)协商一般程序为: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协商议题;提前通报协商内容和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协商,形成协商意见;组织实施协商成果,向村(居)民反馈落实情况。社区协商一般程序为:社区党组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协商议题,确定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提前通报协商内容和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协商,形成协商意见;组织实施协商成果,向协商主体、利益相关方和居民反馈落实情况。 针对不同层次、不同渠道、不同区域特点,区民政局从群众最关心的身边事情入手,合理确定并细化协商内容,制定《威海市文登区城乡社区协商事项目录(试行)》,明确了基层协商的具体内容。重点围绕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公共服务等;围绕村(居)民意见较为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方针政策及重点工作部署在城乡社区的落实;围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协商的事项等开展协商活动。 为拓展协商形式,健全协商平台,区民政局还根据不同协商事项的具体特点和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开展灵活多样的协商活动,保障基层群众用习惯的方式解决身边的事情。积极探索现代化信息技术,畅通社情民意网络征集渠道,利用城乡社区信息平台、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稳步推进网络议事协商。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按照‘试点突破、亮点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抓点带面,典型引路,推广经验,使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成为城乡居民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健康有序发展。”区民政局负责人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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