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丛 琳 通讯员 隋 成)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药品为不合格药品。为确保我区药品市场安全有序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这9批次不合格药品开展了专项整治。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药品不合格分别是: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生长抑素、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安胃片、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肝速康胶囊、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脂宁颗粒、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生产的开胸顺气丸、重庆灵方三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麝香壮骨膏、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胃蛋白酶颗粒、多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E烟酸酯胶囊、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头孢拉定。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崩解时限、重量差异、装量差异、含膏量、效价测定。
连日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区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保健品店进行拉网式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药品销售网点经营资质齐全、进货渠道规范、质量管理到位,不存在这9种不合格药品的销售情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健全药品监管长效机制,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等方式,规范药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确保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