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靠群众 发表于 2014-4-29 15:39:45

南海新区拆迁的问题

大家好,泽头镇埠子场村都要搬迁了请问环海路以北的几个村子拆不拆迁呀

发表于 2014-4-29 16:19:45

估计应该这几年是不会拆了

真想123 发表于 2014-4-29 20:58:05

看发展

真想123 发表于 2014-4-29 20:58:06

看发展

发表于 2014-7-25 13:22:38

谁拆迁谁倒霉,千万别拆迁。官家会把你算计到骨子里,尤其是年轻一点的村民,是倒大霉了。

发表于 2014-7-25 13:23:11

小观镇建设新型社区协议
甲方:文登市小观镇人民政府
乙方:小观镇      村       (户主姓名)
丙方:小观镇      村村委会
为全面推进新型社区建设,加快南海新区城市化进程,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由甲方负责征用丙方集体土地、规划建设新型社区、妥善安置乙方;乙方、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土地、宅基地、房屋权益的转让,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置方法
1. 对乙方的安置采取两种方式:一是货币补偿:补偿金额=乙方依法获得宅基地正房间数*30m2(每间正房按30 m2折算)*2000元/ m2;二是产权调换:安置楼按建筑面积大小分为70 m2 左右、90 m2 左右、120 m2 左右(包括主楼和储藏室,实际面积以房管部门测量为准)三种户型。原住房正房间数为俩间的农户只能选择70 m2的户型;原住房正房间数为3间的农户只能选择70 m2 或90 m2的任一户型;原住房正房间数为4间及超过4间的农户可选择三种类型中任一户型。若乙方获得安置房面积小于被拆迁房折算面积,剩余面积不得转让或赠与他人,由甲方按2000元/ m2的价格给予乙方货币补偿;若乙方获得安置房面积大于被拆迁折算面积,超出部分按2000元/ m2向甲方结算。
2. 安置房标准:安置房建筑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墙面打腻子刷乳胶漆,地面铺瓷砖,厨房、卫生间墙贴瓷砖;水、电、暖、太阳能配套齐全,电话、宽带、闭路电视预留接口;菜盆、面盆、坐便器、抽油烟机配备齐全;室内门窗齐全、门窗角小装潢。预留暖气、天然气管道接口,供暖需超过70%以上的用户同意方可配套,供暖费用由村集体和用户各负担50%。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推进辖区内城镇化进程的主体,对新型社区进行统一规划、建设。
2.        甲方指导并规范乙方、丙方进行土地、宅基地、房屋权益等转让行为,检查验收转让结果。
3.        甲方以耕地32000元/亩、非耕地15000元/亩的价格征收丙方集体全部非建设用地(包括乙方承包地)。
4.        甲方负责安置乙方,并为乙方及家庭成员(需经丙方确认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下同)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且以1000元为基数逐年递增100元,递增至3000元为止;同时为乙方及其家庭成员办理失地保险,使其在年满60周岁后享受每月300元的保险金。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受甲方的安置。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同时享受甲方、丙方提供的相关福利待遇。
2.乙方房屋坐落于      村       号(       间)(土地证号         、房产证号               ),选择以            的方式获得安置。乙方选择以产权调换方式获得安置的,同意选择   m2户型。
3.乙方确保其在村内全部房屋产权的独立与完整,同意将其在村内全部房屋产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置换给甲方。
4.乙方将自己所承包土地及相关土地权益上交丙方且同意丙方将村集体全部非建设土地以耕地32000元/亩、非耕地15000元/亩的价格转让给甲方。
四、丙方方权利与义务
1.        对本村的规划、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2.        配合甲、乙双方完成征地、拆迁、安置的宣传、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3.        为乙方及其家庭成员每人每人每年发放20斤油、200斤面粉和50斤大米的福利待遇: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村,按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交房及享受相关待遇时间
1、        甲方在乙方、丙方并非签订《小观镇建设新型社区协议》人数达到应签人数的90%之日起开工建设安置房。
2、        乙方、丙方在甲方开工建设安置房30日内完成对所属房屋及土地权属的相关转让手续;甲方确保自开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安置楼房屋分配,自开工建设之日起30个月内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于甲方交付安置房后3个月内将所属房屋完整移交给甲方,由甲方拆除。
3、        乙方自甲方交付安置房后次月起开始享受本协议规定的福利待遇。
六、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安置楼房,甲方应自开工建设安置房满30个月(即从第31个月)起开始向乙方发放规定的福利。
2.        乙方如只完成房屋产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则只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安置及生活补贴,不能享受甲方提供的失地保险及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乙方如仅完成将其所承包土地上交丙方,并同意丙方将村集体全部非建设土地以耕地32000元/亩、非耕地15000元/亩的价格转让给甲方,则乙方只能享受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
七、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搬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八、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南海新区管委各存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发表于 2014-7-26 14:04:34

妈的,他是盖了房子卖不出去了,就像从我们老百姓身上搜刮油水

发表于 2014-8-6 11:19:59

搜刮民脂民膏!政府官员天天没事想着怎样以最低的付出换老百姓的赖以生存的土地和房屋 。 文登农村人的悲哀

发表于 2014-8-7 08:33:01

不划算,赔惨了

发表于 2014-8-7 13:07:28

政绩政绩还是政绩,当官的没政绩就啥也不是

发表于 2014-10-20 18:49:56

2000块钱,白菜价,老百姓买东西买最贵的,卖东西卖最便宜的,没有人权,案板子上的肉,等着挨宰吧。

发表于 2014-10-20 19:04:29

如果承诺的条件都能实现的话,置换条件也不错哦。难道都想占个地就成百万富豪,开奔驰宝马?况且文登这地的经济条件很有限,路上开个十万开外的车就算中上层人士了。刚解放那会占地主家的房子还用给理由吗?谁敢说个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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