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4-28 19:25:42

看了全文,有一些不理解,既然是剽窃,为何还要冠上周桂平的名字,只能算是合作吧,于官卿近些年出版了几百万字的小说,长篇就好几部,难道那些作品都是剽窃的吗?不合常理!他在本土也有盛名,人家不至于为了出名剽窃无名小辈的作品吧。看作者周桂平这篇文章也就是在文登发表过,都不要较真了,为自己的健康,为家人的平安,不要为这点鸡毛蒜皮伤了和气为好

发表于 2014-4-28 19:29:23

那个于的,在文登管什么的,不认识

发表于 2014-4-28 19:44:56

游客 113.123.44.x 发表于 2014-4-28 19:25
看了全文,有一些不理解,既然是剽窃,为何还要冠上周桂平的名字,只能算是合作吧,于官卿近些年出版了几百 ...

绝对不是合作的关系。

发表于 2014-4-29 07:04:31

游客 113.123.44.x 发表于 2014-4-28 19:25
看了全文,有一些不理解,既然是剽窃,为何还要冠上周桂平的名字,只能算是合作吧,于官卿近些年出版了几百 ...

于虽然出过长篇,可是那都叫作品吗?还能看吗?周的作品有一定的反响,才被剽窃,要是大家的作品,他敢剽窃吗?作为文登的作协主席,剽窃会员的作品,这叫什么?哪怕一篇也是道德问题。如果是合作的关系,人家提前能不知情吗?

风雪又一更 发表于 2014-4-29 08:21:46

早安中国 发表于 2014-4-28 12:19
剽窃你什么文章了,具体一下。

《沙场上的恩怨》,在上面的图片中有,在(一)里面也说了。

风雪又一更 发表于 2014-4-29 08:23:26

游客 27.208.150.x 发表于 2014-4-28 19:29
那个于的,在文登管什么的,不认识


于冠卿,山东省文登人。系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威海市作家协会理事。现任文登市作家协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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