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10-20 06:39:18

婚前买房只写老婆名字,婚后买房也只写老婆名字的漂过。。。。。。。。。

发表于 2014-10-20 08:02:55

不就是二三十万的事吗,有那必要吗,婚都离了,还在乎钱,女方觉得不公平就别结婚,那不就完了吗,费那事。

发表于 2014-10-20 10:03:47

强烈支持女方买房!!!

发表于 2014-10-20 10:43:14

游客 60.217.172.x 发表于 2014-10-9 22:55
气管炎,你孝敬你父母吗???

我自己的父母是农民身份,07年时候我花钱给老人买的职工退休,老人现在退休金加一起2300,再加上我父亲干个零活,五六亩地,身体没啥病,我的买保险的投资早给我了,每年还给我钱。两头老人我们都会相差无几。我这边的老人,主要是我老婆联系得多;丈人家,我联系得多。这就是智慧相处之道。有舍才有得。当初给老人买保险时候,很多人不看好。我和我舅子协商认为很划算,决定小辈出资,本金先收回,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都买的。现在这样的好事不再弄了,没有了。这就是为啥我们有底气的原因。因此,政府号召弄个什么事情,最好早点动手,一般吃不了大亏的。农村养老的年轻人有几家可以每年给父母两万的?还是退休金靠谱。

发表于 2014-10-20 13:43:58

强烈建议,离婚后房产都归女方,保护妇女儿童,我的房子就写老婆的名字。

发表于 2014-10-20 13:56:03

现在真感情太少了。

发表于 2014-10-20 17:40:30

哈哈哈,楼主,如果一结婚就想着这事的,估计没人敢娶!!谁结婚还想着离婚啊?那就别结了。真到时离婚了,那就该怎么算就怎么算,你一分钱不出,你想分财产,不好意思,稍微有点血性的男人都不会给。如果你出了,有血性的男人不会亏欠你的。你纠结什么啊??话又说回来,同甘共苦不离不弃在自己身边支持安慰的,除了父母,就是妻子,善待双方的父母,善待妻子,就不会有离婚的一天。好好的爱妻子,双方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让明天的日子更好,这才是该想的。

联合.茗车会 发表于 2014-10-20 20:23:54

《离婚时,女人净身出户》这确实是不公平,女人需要厚德,厚德才能载物,但这厚德是怎么来的?更需要男人的呵护与积累才可以的,现在的女人确实太悲催了,现实太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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