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6-9-11 07:09:12

个人感觉,如果是开发商行为,钉钉也就钉了,但市政建设,这么弄,就不好了。赞一下这个航拍图,真象个丁字裤,这帮子人是想在裤衩子里住到老了/。

发表于 2016-9-11 08:01:29

坐地起价,落地还钱。东西是你的,你爱卖10E还是1毛,谁也管不着。有没有人买就另说了。
陪你过5年的可爱小狗,市价50元,让人一棍打死,给你50你干吗? 你要60就说你不要脸狮子大张口是吗?
说别人狮子大开口的,是自己没那机会。
有几个人是有便宜不占的主?

发表于 2016-9-11 08:42:40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事关市政建设大局,差不多就算了,哪来的那么些占便宜的想法?与人方便与己方便,自己在这里住着,不是个事啊。就像住在三角裤头里面。哈哈哈,晦气啊。

发表于 2016-9-11 11:06:59

不知道这个是想要多少啊?1:1置换?我们那原来房子密度很低,那盖好后草厦子也要顶面积,我们70年代盖的院子比别人后来盖的长一两米多,量完也没给算面积,都按别人院子长度算的,宽度道是按实际量的算,整提面积反而小了,总之处处算计你,不过都拆了差不多没人爱去置气

发表于 2016-9-16 10:46:47


哎呀我去,这都啥人啊??那么窄的路,在个楼挡着,速度快一点就容易出事故啊!

发表于 2016-9-16 11:56:18

支持对这种钉子户强拆

清水浮浮 发表于 2016-9-18 15:09:37

多要那么几个钱就是能怎么滴了么,和国家对抗没好处,你不拆政府有办法,以后到你想拆的时候去找政府,人家还不伺候你了。

发表于 2016-9-18 15:49:22

特别是两个高楼中间那个地方,很危险,开车师傅们到哪里都慢点吧,安全第一,等这些住户想开了能通畅就好了。

发表于 2016-9-18 19:10:05

这些人就是不要脸

发表于 2016-9-18 20:42:45

这些地方赶脚比住楼房好!但土地是国家的 让搬就搬了吧!看历史大元朝

发表于 2016-9-19 06:45:09

就是国家政策现在太迁就这部分人了,坐地起价、漫天要价,想想,那些地方大部分人都搬了,怎么就这几个难满足?这片拆迁是拓宽道路,不是搞房地产开发,是用于公用事业。本来那些平房所占用的土地就是农村的宅基地,国家无偿划拨给他们使用,自己拥有的就是地上的建筑物,凭什么一拆迁就得一口吃个胖子。这样也挺好,沥青路也修好了,象个环岛,不方便了文登市人民,保全了这几户自己的房子,最好一直这样下去,反正现在也不让拆了重建,只可以维修,卖也卖不出去,等慢慢倒塌,他们自己留着住也挺好的,冲着大路多好,住在那可是风水宝地,走过那的都得绕着他们转。

发表于 2016-9-19 09:13:02

很多网友说钉子户的不好不对,那你们想过没有房子是人家自己的私有财产,自己有权利选择拆或者不拆,那是自己的权利,都像电视上或者网上报道的那样动不动强拆,只要地方政府一声令下就不顾老百姓死活就好了吗?法律保护私有财产,你们这些说人家不对的网友想过没有如果哪一天地方政府要是看中你家的东西叫你卖,而你不愿意大半夜的去你家抢就是对的吗?或者组织百八十号人大白天去你家用暴力抢夺就好了吗?国人素质确实有待提高,最应该提高素质的就是保护和尊重别人的私有财产。法律明文规定除国家需要征用以外任何地方政府或者单位个人无权强行征用居民合法私有财产。为了地方建设可以和居民协商,文登换个没必要换的路边石都花几千万怎么不能达成拆迁协议?

发表于 2016-9-19 09:16:36

游客 58.58.208.x 发表于 2016-9-19 06:45
就是国家政策现在太迁就这部分人了,坐地起价、漫天要价,想想,那些地方大部分人都搬了,怎么就这几个难满 ...

等看上你家房子的时候给你200元再给你个支持国家建设的锦旗你马上搬走哈,站着说话不腰疼连国家法律保护私有财产都不懂还叫唤啥。看上你家东西必须拿走就是对吗?是非不分

发表于 2016-9-19 09:22:19

都是补偿金惹得祸?为什么拆迁要给补偿金呢?一比一给个新楼就成了。当年占地主家的房还给个么补偿?

这里住户个个精的,连龙山路的气都敢挡!几年之内,轻的伤残,重的不绝户,绝对也没什么好下场。走着瞧!!

虫二 发表于 2016-9-19 10:13:00

国家应该出个政策,公共设施建设的,应该拥有一定的强制权,少部分人的毛病都是惯出来的,是应该受到法律的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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