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6-6-18 10:32:31
我觉得结婚就男方买房子装修买家电全部搞定就好了。女方有条件的自己买个楼房,没条件的就嫁过去一个人就好了,连车都不要买。婚后两人挣钱生孩子孝敬父母就行了,要离婚的话,东西都是男方的,也没有财产纠纷。现在的婚姻法仔细看确实好多不利于女方因素存在。女方父母担心女儿想要公证婚前财产也是可以理解的。
发表于 2016-6-18 11:45:30
谁出钱, 谁受益, 这个跟爱情感情没有关系, 想要往最坏的方面想, 但是做要往最好的方面去做, 所以, 我个人观点就是无论男方女方, 谁出钱就是谁的, 婚前要公正。 因为这不单单是当事人自已的事 还是双方父母的一辈子积蓄
发表于 2016-6-18 12:28:25
公证可以啊难道这个男的只准备公证这12万? 自己这边的财产公证不? 很公平咯
发表于 2016-6-18 12:31:09
老丈人能出这么个钱,公正一下怎么了?人家闺女出门子,还不是希望能女婿能好好对待自己女儿吗?遇到那样一分钱都不给的就舒服了?签了!两口子心在一处,比什么都强!老丈人做的不过分!
发表于 2016-6-18 13:25:39
关键现在社会婚姻太不稳定了,以及制度上的不合理,让人不得不防
发表于 2016-6-18 16:03:11
爱的死心踏地不多想
发表于 2016-6-19 06:52:46
贱的有价 爱的无价
胡儿胡
发表于 2016-6-20 08:32:02
公证是对的,男方不想公证,这是想白吃吗,在这个混乱的社会中,人家女方不得保证下自己的利益吗
发表于 2016-6-20 09:17:13
胡儿胡 发表于 2016-6-20 08:32
公证是对的,男方不想公证,这是想白吃吗,在这个混乱的社会中,人家女方不得保证下自己的利益吗
你说的对,我要是男人不要钱,他的钱爱给谁给谁,愁人给钱买电视买车享受,说是现金,电视和车都是女方名,我写欠条,离婚拿不出钱就把我妈给的房给女方顶现金
发表于 2016-6-21 06:34:31
有点意思,确实是现在社会太复杂太不稳定了,老丈人也是疼女儿,万一婚姻出现问题女儿可什么都没有了。不过,不过这公证是不是不应该由男的一人去做收到钱了,毕竟买的东西不是男的一人在用,应该由小夫妻二人一起去做公证收到现金吧。哎,都是让钱闹腾的。其实如果男女双方都是城里的,将来小两口手里起码也是三套房,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房子将来真不一定就是家里的主要资产,看看现在到处的楼房就知道了
7878
发表于 2016-6-21 08:00:06
不要计较太多,人家的做法没有错。以前我就碰见过一个男的,跟他家是有多无耻,那时候讲究装修女方装,好吧,装完了,结婚了,后来离婚的时候,女方要求分一部分,男方不要脸的说,你把装修的东西都揭下来拿走吧。摆明一毛钱不想给。
发表于 2016-6-21 08:35:22
公正最公道,结婚购置的大笔财产一般都是双方父母出的,那基本上是做父母省吃俭用一辈子的积蓄,作为父母有权利说算给,或是不给,以及监督钱的最终流向,作为年轻人能享受到父母的恩赐应该感谢才是,更不应该瞅着那点钱是个事,你好好过日子钱最终肯定是你的,不能过到一起,那钱毕竟就是人家父母的!
发表于 2016-6-21 10:49:13
7878 发表于 2016-6-21 08:00
不要计较太多,人家的做法没有错。以前我就碰见过一个男的,跟他家是有多无耻,那时候讲究装修女方装,好吧 ...
我的对门就住的这么一家小两口,也是男方出钱买房,女方装修买的车,后来结婚五年也不要孩子,各自外面都有人了,男方挣钱也不给家用,各自存自己的钱,离婚时男方也是不给女方补偿,让女方把装修的材料拆走。后来女方家人来了一帮子人,把室内好一顿破坏拆解后走人了。这男的真是大二笔,回头还要自己收拾残局,重新装修,费用远比毛坯房来的高。这又是何苦呢?买卖不成仁义在,协商一下补偿一点钱散伙不行吗?所以人家老丈人要求公证的做法没什么过分。让这些渣男把市场规则搞乱了!
发表于 2016-6-27 21:24:00
游客 27.203.226.x 发表于 2016-6-21 10:49
我的对门就住的这么一家小两口,也是男方出钱买房,女方装修买的车,后来结婚五年也不要孩子,各自外面都 ...
公正不能公正现金,不能撒慌,公正车和电视,二人使用,二人签字
发表于 2016-6-28 16:41:23
这个事不应该这样办,买啥车啊,车是贬值的消费品,就给2万买家电就行了,捏10万偷着给闺女,告诉闺女将来老公对你好,你就告诉他有10万存款。只怪现在的社会太险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