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之窗 发表于 2016-3-24 14:45:57

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

为传承和发展文登地域的历史文化,挖掘、抢救和利用文登的文化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 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特此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收藏文登区相关档案资料的个人。
二、档案资料的征集范围(一)反映文登辖区内各历史时期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文化、教育、外事、宗教、党派、社团以及自然资源、天文地理、民族民俗、名胜古迹、疆域、地形、地貌、气象、物产资源、风土民情、典章制度、名人资料、奇闻轶事等各种文字、书刊、图片、照片资料。(二)国家领导人、社会各界以及重要来宾参与文登区重大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赠言、荣誉证书、奖杯、奖状、奖章、祝贺函电、纪念品、礼品及照片等。(三)反映文登区不同历史时期人们生产、生活的用品、工具等实物资料。(四)其他反映文登区历史发展和有参考价值的资料或实物。
三、征集方式征集方式分为捐赠原件、捐赠复制品、寄存、有偿征购4种方式。特别珍贵的个人档案资料保存确有困难的,档案馆可提供寄存保管服务,所有权仍属于所有人。档案馆拟征购的档案价格由文登区档案馆与档案资料持有者双方协商确定。捐赠、寄存、出售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查阅使用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限制向社会提供利用。凡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档案馆将颁发捐赠证书。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是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个人或知情者,可以直接与文登区档案馆联系。联系电话:0631-8451643

                   文登区档案馆                        2016年3月23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