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6-3-9 08:05:56
时尚潮流 发表于 2016-2-29 15:19
交通的人。是最卑鄙的 。无耻的人。钓鱼执法就是非法的。在法律上叫诱导犯罪。但小市民对抗不了政府部门的 ...
不懂政策,不要瞎嘞嘞。滴滴打车没有监管,出了事,司机能赔你钱么。
时尚潮流
发表于 2016-3-9 17:31:50
游客 58.59.84.x 发表于 2016-3-9 08:05
不懂政策,不要瞎嘞嘞。滴滴打车没有监管,出了事,司机能赔你钱么。
你才不懂呢。钓鱼执法就是违反法律的 。你不懂不瞎掰。你到律师所问问 。不懂闭嘴。你可以查。违法法律就不行的。这叫诱导犯罪的。你没坐过你怎么知道不赔呀。这个是滴滴公司的事情。不是司机的事情。你懂不懂,交通就是卑鄙小人。
发表于 2016-3-9 18:59:36
起来 发表于 2016-3-2 12:12
鸡鸡啥?国家法律不允许,违法了就要查,坐黑车出事了怎么办,谁来陪赔偿
违反了就要查吗的出租车漫天要价的时候为什么不查摸着良心说话下雨天下雪天过节的时候 上车就漫天要价高峰的时候你去太远的地方就不拉 ,我又一次在市里步行街那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等了俩小时没一个出租车去宋村的拦一个只要说是去宋村就说他们要去接客唉!!这市场只能怪出租车自身 怨不得别人还有就是出租公司也不管现在出租车都什么态度
发表于 2016-3-9 19:01:23
游客 27.208.11.x 发表于 2016-3-4 22:33
你不懂别瞎比比,车辆不合格根本注册不了专车
他就是个开出租的应该或者家里别人开出租
发表于 2016-3-12 15:26:43
专车平台目前通过“四方协议”模式规避责任,乘客合法权益缺乏有效保障。乘客通过“专车”平台发出被运输的需求,而不是想获得车辆使用权的租赁服务,按照“专车”平台规定的法律关系,乘客“被”成为汽车租赁公司的承租人,驾驶员是其从劳务公司雇佣代其驾车的雇佣对象。发生交通事故和服务质量纠纷时,乘客作为车辆承租人和司机雇佣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合同法》、《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16-3-12 15:36:21
谁能告诉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是没有国家交警、交通部门批准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私家车行驶证都注明的是非运营),您们能给我们看一下您有没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记录吗。
发表于 2016-3-12 15:41:13
游客 112.247.236.x 发表于 2016-2-29 15:02
说的有道理
我们可不想乘坐有肇事记录司机的车,不知道这些驾驶员是没有国家交警、交通部门批准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私家车行驶证都注明的写的非运营),他们能给我们看一下交警同志出具的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记录等证明吗。
发表于 2016-3-12 15:48:23
非营运车辆干起了营运生意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滴滴专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伤者向驾车司机、滴滴公司、车辆租赁公司等索赔22万元。然而,案件审理中,不管是车辆保险公司,还是滴滴公司等,都认为自己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不久前,南京也发生一起滴滴专车交通事故,赔偿时同样遇到问题。记者随后从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随着滴滴专车、滴滴快车、滴滴顺风车的上路,与之相关的交通事故也与日俱增。让滴滴车主们担心的是:虽然他们交了保费和滴滴公司的“份子钱”,但事故理赔往往得自掏腰包。
不专车发生事故,滴滴公司表示“与己无关”
久前一天晚高峰,一辆福特轿车在江宁区东新南路路边停车时,打开的车门正好撞上驶过来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连车带人倒在地上。
江宁东山交警中队民警赶到现场,要司机陈先生带伤者去医院检查,可陈先生却拉着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女乘客,要对方一起去医院。“是她开门撞着了人,她也应该去,否则她跑了,我也找不到她。”
交警觉得奇怪,经过询问得知,原来两人根本不认识,女乘客是通过滴滴叫车软件,叫来开专车的陈先生。
交警只好把这名女子也带到中队,确认女子不会“跑”了,陈先生才把伤者送到医院。
经查,电动车车主腿部骨折,医药费营养费就要数千元。随后交警做出认定,陈先生对乘客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因此他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一般来说,发生此类交通事故,医药费应由保险公司赔付,但保险公司却表示“专车事故一律不赔”;陈先生又咨询了滴滴公司,他接的每一笔专车业务,滴滴公司都要从中抽取一定的费用,可滴滴公司也表示,他们只是提供中介服务,发生事故与公司无关。
“保费和滴滴公司的费用,我都按时缴纳,难道发生事故了,我要一个人承担赔偿责任?”陈先生对此表示疑惑。
隐瞒“滴滴”身份,保险公司受理赔偿申请
与陈先生的遭遇不同,另一名滴滴车主在发生事故后,隐瞒了自己“滴滴快车”的身份。
今年7月,一辆起亚轿车行驶在大明路上时,直行方向绿灯变黄,车主孟先生一脚油门踩下,打算抓住最后2秒黄灯时间冲过路口,而就在此时,一辆准备左转的电动自行车看红灯变黄了,也提前起步左转,两车正好撞在一起,电动自行车车主左臂骨折。
交警三大队民警在调查时获悉,这辆起亚轿车是一辆滴滴快车,事发时,车主正打算送乘客去七桥瓮湿地公园。交警认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
孟先生开滴滴快车已有一段时间,他报保险时,刻意隐瞒了自己滴滴车主的身份。“如果是被客管处逮到了,滴滴公司会承担大部分的罚金,但是发生事故,滴滴公司是不赔的,我若向保险公司承认撞车时我是滴滴快车,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孟先生说,他有个滴滴司机交流群,大家经常在群里交流处理事故的经验,得出的结论就是——不能承认自己是滴滴司机。
目前,保险公司正在受理孟先生的赔偿申请。
专家建议:尽快明确滴滴车身份,理顺其中关系
滴滴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车上的司机和乘客,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若发生意外可获得最高额度120万元的保险;但对于被撞伤的第三者,目前确实没有相应的赔付保障,公司正与保险公司探讨合作,开发移动出行服务的新险种。
一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绝大多数滴滴快车、滴滴顺风车和滴滴专车使用的都是私家车。当初投保时,车主是以非营运车辆的名义购买的保险,但车辆一旦成为滴滴车,性质就成了营运车辆,两类车光保费就相差50%甚至100%,所以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据了解,保监会日前还就此发布了风险提示,称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和商业车险条款约定,如果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对此,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表示,滴滴公司虽然是个网络约车平台,但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至于保险公司拒赔,他认为要根据车辆性质不同,区别对待。“私家车按非营运车辆投保却从事营运业务,保险公司自然可以不赔偿,但滴滴车的种类比较多,不能一概而论,比如滴滴顺风车,若出于合理分摊成本的角度,带同一小区的邻居出行,这符合法理,不能认为是非法营运,因此保险公司不应拒赔。”他说。
顾大松建议,随着网络约车平台规模越来越大,有关部门应加快给各类专车、快车和顺风车明确身份,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法律允许的身份,制定出相应的保险品种,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规范网络约车的运营,也保障滴滴车主和乘客们的权益。
发表于 2016-3-13 17:35:42
游客 223.81.204.x 发表于 2016-2-29 18:24
你知道你打到的滴滴车有没有保险,车辆审验合格吗?司机驾龄几年,真出了事,保险够赔吗?国家不管,有车的 ...
看来你是不懂,你应该去了解一下滴滴专车,要求相当严格的。
发表于 2016-3-14 14:36:01
游客 27.203.235.x 发表于 2016-3-13 17:35
看来你是不懂,你应该去了解一下滴滴专车,要求相当严格的。
司机师傅说出租车的保险都是一年1万多,每辆专车都能吗?出行是大事,我不会贪小便宜的。
发表于 2016-3-14 19:58:49
海外网3月14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就“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杨传堂表示,要鼓励合乘、顺风车等分享模式发展。目前平台企业推出的专车、快车等业务产品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运输服务的范畴,而对于在节假日期间或者通勤的时段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出行成本,或者免费友好互助的顺风车、拼车等等,这是体现了分享经济的一种出行方式,它有利于提高交通资源的利用,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具有积极意义。在这次改革的政策中,我们也都明确给予了支持。
wendengxiang
发表于 2016-5-10 07:01:28
为什么像北京 上海 杭州之类的大城市 滴滴 优步都风生水起,如火如荼,到了咱这么个小城市就开始抵制,钓鱼执法???我觉得只要是对人民大众有意的事情就是好事情!
发表于 2016-5-11 15:59:12
同意楼主的说法
发表于 2016-5-11 16:37:48
起来 发表于 2016-2-29 21:31
照楼主说法公安卧底扫黄也是钓鱼了,你不做违法的事人家找你干嘛
说得真对,上网看看雷洋事件就清楚了。
发表于 2016-5-11 17:30:23
很简单,文登这么大点地方,你只要记住钓你的那个人,余下的办法就看你了,他不让你过,你能便宜了他那是你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