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12-17 15:51:07
现在虽然说是男女平等,但女孩子毕竟还是弱者。作为女孩子,要懂得自尊、自重、自爱,自强,也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在生活中,的确是好人多,但我们要知道坏人也一直存在着。有句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就是这个道理,恋爱失败,是生活中的一种挫折,面对挫折,我们要勇敢,要坚强!作为一个女孩子,在这个社会上更是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被别人利用,现在,好小伙儿,多的是,他不要你了,那是他没那个福气,为什么不这么想呢?不管怎么说,你现在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从现在开始,再别那样做了,知道了吗?生活中不是只有恋人,还有我们的亲人,还有我们的朋友,吃一堑,长一智,希望你以后的道路一帆风顺,振作起来!加油!
发表于 2014-12-17 15:57:08
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了重大事件,让我们很痛苦的时候,我们可以转移我们的注意力,去做一些我们喜欢的事情,时间会改变一切,走出家门,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听听我们喜欢的音乐,忘记那些让我们不愉快的事情,时间长了,一切都会好的,我敢说,一年之后,你再回过头来想这件事,你会觉得“天空飘来五个字儿,那都不是事儿,是事儿也就烦一会儿,一会儿就完事!”珍重自己,享受生活!
发表于 2014-12-17 16:15:54
这又是小编在哪抄的来吸引网友们眼球的,来点上网率的/
发表于 2014-12-17 17:59:47
你男朋友离开你明智的选择
发表于 2014-12-17 18:05:36
本故事纯属虚构,想报复男友,连男友的名字都不说,报上名字及单位,有人会收拾他。
发表于 2014-12-17 18:49:21
游客 61.133.119.x 发表于 2014-12-17 11:43
姑娘你真傻,已经不是他的了,你再作践他也不会心疼的呀,赶快从噩梦中醒来吧!
那叫作践自己????
发表于 2014-12-17 19:59:54
如果不是杜撰,是你真实的故事,如果你在被男朋友抛弃后,没有那样可怜的“一次”“二次”“三次”“四次”.......,如果你能好自为之,你再来这讲给大家听,我们都会关心和同情你, 可惜啦!
发表于 2014-12-17 21:32:26
网上复制来的,赚眼球而已。还真有人相信啊。
发表于 2014-12-18 08:01:26
你应该发誓要睡遍地球所有的雄性
发表于 2014-12-18 08:15:46
发个联系方式我们大家一起帮你报复
发表于 2014-12-18 10:29:58
为了这么个破男人而遭踏自己值得吗?醒醒吧,别傻了。
发表于 2014-12-18 11:03:29
看你所做的事 那文章一点都不像出自你之手!对半点事理不懂的人,无语!
发表于 2014-12-18 11:37:41
楼主你放毒不好
发表于 2014-12-18 13:21:24
王超要火!!!!!!!!
发表于 2014-12-18 17:48:54
此处省略78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