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文登法院陈法官不要官官相护,徇私枉法
文登法院陈法官,官官相护,徇私枉法,颠倒事实,我们十四年前,房子找人加盖扩建了一块,当时说好了一万四千一百六十元,工程竣工后给了他们一万,剩下的四千一百六十元,没有支付,因为他们的工程质量有问题,楼板裂缝,楼顶漏水,我们多次找他们维修,他们没有处理,后来就协商那四千一百六十元作为我们找人维修费,事隔十四年今年十月份他们来要钱,并把我们告到法院,我们把事实经过陈述法院陈法官,并且以十多年过去了,他们这十多年之间并没有再来人提及此事,也已过了诉讼时效为由要求法院依法判决,但是文登法院陈法官不管事实真相,(因为对方在威海法院当法官,)不依法办案,竟然在我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判决我们败诉,我们坚决不服,希望朋友们帮我们转发,帮忙!不是钱多少的问题,太欺负人了!天理难容! 现在有关系就是硬强,也不怕有关系,直接捅到网上、捅电视台,现在对于报道这样的人都可感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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