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收取业主停车费缺乏法律依据
小区收取业主停车费缺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一、物业公司凭什么收停车费?
关于收取停车费,基本就是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土地使用费;一为保管费用;
A、土地使用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包括小区的道路位置都属于全体业主,作为物业公司,你不具有所有权,说白了,根本就不是你的东西,你凭什么收取使用费?
B、保管费:保管费的2个原则,一是自愿 、二是签署委托保管合同。请问物业,你凭什么强迫业务委托你保管。即使让你委托保管车辆,你要承担那些责任和业务,这个是需要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的。若车子在小区发生刮擦、划痕,你作为收费方,承担什么责任?提供哪些赔偿?
二、物业公司收停车费的主体有合法性吗?
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雇佣的小区服务单位,哪个部门或个人赋予你向不属于你的用地收取停车费?
A、请出示对本小区由公安机关审批的“停车场许可证”;
B、请出示你们的收费许可证:按照物业管理办法要求,你们必须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的许可和相关批文;
C、本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收取的停车费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请你们出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方案(需经全体业主同意)。
三、利用小区内部公共用地规划停车位,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社会评审报告及业主投票意见等手续。物业公司你能向业主出示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小区车位的审批规划等手续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哪个小区强制你们交费 支持!这就是法律依据! 那个小区搞得,物业有什么资格啊。
物权法不太明白,现在很多小区都画出停车位对住户出租,有的每天一块钱。感觉不应收钱。即使反对有法律依据吗? 凤凰新城的物业公司(原来的开发商)要求收取车位费,想钱想疯了。一开始入住时候就没有车位费的。这都过了好几年想起来收取车位费了。 都不收费所有人都乱停车了,那会你连门都出不了就好了。一般都是些不买车库又以业主自居的人整天嚷嚷自己是业主,自己有啥权利。。。。。。 zhichi支持,但是也担忧 zhichi支持,但是也担忧 小区物业公司只有在征求小区2/3以上业主同意的情况 下,才能收取停车费,规范小区内的停车秩序。并且停车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要大部分弥补物业经费不足,用于小区共用设施的维护维修,只有小部分可以用于管理费用。 支持7号,收取停车费要经物价局备案批准。 哎,为了钱,什么借口没有? 大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我觉得可以适划出一些停车位,收取一定费用,并且将这些费用用于所有业主。这样可以避免乱停车,以及占用消防通道和绿化带。不能只是有车的可以常期占用公共资源,让那些没有去占用公共益的人吃亏。 关键在于收的钱去哪儿了 游客 218.59.160.x 发表于 2014-10-11 16:23
小区物业公司只有在征求小区2/3以上业主同意的情况 下,才能收取停车费,规范小区内的停车秩序。并且停车费 ...
这个2/3从哪里能看出来?物业嘴里说出来的? 还是所有参加投票的业主支持与反对的详细名单公示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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